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关于举办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农机职鉴[2010]3号)决定,今年8月上旬在西安举办一期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鉴于此次培训班在西安举办,既方便又经济的实际,请各地按照每个市、县应配备2—3名考评员的标准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培训。今年部指导站在其他地方举办的考评员培训班,省局原则上不组织参加,不予办理签章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理论,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质量管理规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
2、考评员职责任务及基本要求,农机行业的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及题库,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技术等。
3、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发展情况,以及各地取得的工作经验。
二、参加人员
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从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和考评工作的人员。
1、考评员需具备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以上资格。
2、高级考评员需要具备一级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培训班时间、地点安排
培训时间为4天,培训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学员自理。另适量收取会务、培训、考试和资料费。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待部指导站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尤其要督促无考评员的空白县(区)报名,并填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1”于7月17日前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省农机局生产处,“附件2”一式叁份于7月底前报送省局生产处,经审查签署意见后返回,由参加培训人员连同2张1寸免冠照片及1份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交会务组。
2、各地应认真慎重确定参训人员,人员一旦确定报名,不得随意变更,以免影响培训班的总体安排。
3、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考评员资格证卡。
省局联系人:王继科 传真: 029-6282225 邮箱:njjwjk@163.com
二0一0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