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重要政策之一,也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务院已经决定,2010年要继续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确定要继续将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既给我们农机化和农机工业提供了良好机遇,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开展补贴机具选型(招标),制定年度补贴产品目录,是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首要环节。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省非通用类的选型(招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行由省财政厅委托省农机局公开选型(招标)。今天,借此机会,我就我省09年补贴政策落实和10年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9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简况
2009年,国家大幅度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两期安排我省补贴资金4.7亿元,较2008年的1.5亿增加了3.2亿。实施范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区、市)及4个农垦企业,补贴对象扩大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农副产品加工)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补贴的机具种类增加到农用动力机械、收获、茶叶生产加工及设施农业机械设备等共计11大类、28个小类76个品目,近2000个产品。较2008年增加31个品目,1000多个产品。
补贴标准总体控制在机具价格的30%以内。中央确定的地震重灾县(区)宁强县、略阳县、勉县、陈仓区4个县(区)补贴标准提高到50%。机具单台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同品种、同配置的机具,实行统一定额补贴。
根据我省的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资金使用进一步强化了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秸秆捡拾打捆机、设施农业卷帘机、深松机械的补贴,补贴比例提高到40-50%。
一年来,我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农机购置补贴启动早、进度快、措施实、督查严、效果好。截至去年12月10日,全面完成了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计划,带动地方财政投资4341万元,拉动农民投入约10亿元,补贴机具23.75万台,直接受益农户(合作组织)22.63万户。其中,补贴购置玉米收获机械2782台、手扶拖拉机9141台、大中型拖拉机14832台、日光温室电动卷帘机12796台、耕整地机械27692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49435台(套)、脱粒机械32297台。今年补贴资金结算兑付率达到99%以上。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取得了提升产业、兼顾工农、助民增收的一举多得的好效果。一是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主要表现在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农机化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和主导特色产业机械化突破发展四个方面。二是增强了农机服务能力,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三是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四是提高了农民购买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应该说,2009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大幅度增长的大背景下,农机产品需求迅猛增长,各农机生产(供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严把质量关,确保了农机补贴产品的供应数量和质量,较好的履行了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完成了200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任务,确保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广大农机企业功不可没!同时,企业在危机年份乘势而上,取得了辉煌的业绩,长足的发展。借此机会,我谨代表陕西省农机局向前来参加选型(招标)的农机企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所有为陕西农机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及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你们取得的成绩表示由衷的祝贺!
成绩固然可喜可贺,但个别企业存在的机具价格偏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差等多种形式违规违纪问题也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对待。去年7月下旬以来,我省加大了对补贴政策落实真实性的督查,严格补贴纪律,通过专项检查、电话抽查、结算审查等及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责令整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价格偏高、变相涨价问题
一些企业趁国家农机产品补贴之机,趁农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之机虚高报价,影响恶劣,群众多次反映投诉。如:个别铡草机、揉丝机供货企业,个别挤奶机供货企业,一些卷帘机供货企业,报价虚高,在群众反映、部门监督、竞争力减弱情况下,不得不自行降价销售,降低了企业信誉,给购机补贴政策落实造成了负面影响,希望引以为戒。一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厂家简配报价,销售时迫使购机者不得不加价购置必备的配置,达到了变相涨价销售的目的。如:常州长发、四川川龙等企业。
(二)个别企业供货不及时,产品存在质量和售后服务较差问题
如:约翰迪尔拖拉机供货不及时,群众意见很大。西安旋播机厂旋播机、免耕播种机发货混乱,引发长安区农民投诉。福田两用联合收割机、山东华源牌微耕机标牌错误,许多群众向省农机局投诉。个别农机生产供货企业,产品明示标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配置与选型承诺不符,如川龙、刚毅牌拖拉机没有动力输出与液压悬挂装置等;河南龙工牌玉米联合收割机后置式秸秆还田机作业效果差,链条易脱落,引起近20户农民集体投诉;河北冀新牌玉米联合收割机三角带易断,万向节易扭曲,零部件质量差,小故障多,售后服务跟不上,10多户群众集体投诉,有的要求退货。针对存在问题,省农机局责令相关企业与所在地农机部门深入农户,逐一核实,进行了妥善处理,确保了群众利益。
(三)违规违纪问题
一是搭车乱收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中、省农机购置补贴纪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向企业收取额外的费用。但从实施情况来看,一些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采取不正当手段,向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所谓推广服务费、宣传费等。一些地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由于缺少工作经费,以为企业提供场地、宣传、培训等为由向企业收取推广服务费,有的甚至公开向企业索要,影响极坏。如:省审计厅在审计调查中发现武功县农业局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中,向12家供货企业违规收取技术服务费15.79万元,严重违纪。省农机局立即进行了全省通报并及时上报农业部,随即停止了后续项目执行,并与省财政厅共同决定取消该县2010年所有农机项目立项资格,对违规违纪供货企业列入了警示名单,责令书面检查并进行了警告和批评。
二是企业违反操作程序,违规供货、结算。调查中发现,少数供货企业为了争取客户、推销产品,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先供货,后办理协议审批手续。有的甚至未供货,提前申请资金结算。省农机局对汉台区东方机械厂、榆林同德公司等近10家企业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按照企业承诺和补贴工作纪律,责令其深刻检查和限期进行了整改。
三是存在报大供小、涉嫌套取补贴资金现象。一些企业涉嫌套取补贴资金,协议补贴产品与实际供货产品不符,补“大”供“小”,补“东”供“西”;有的县区将农户协议交企业,协议产品未供货,企业就向省上提出结算申请;有的企业在农户已放弃补贴购机,企业已退还农户差价款的情况下,不退协议,向省上提出结算申请。对扶风永恒机械厂、兴平市鑫丰播种机厂、西安永晨机械制造厂等涉嫌违规的企业,责令其深刻检查,全面纠正,认真整改。
(四)以目录外产品替代目录内产品问题
未进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不得享受补贴,这是国家的一贯政策,但个别农机供货企业恶意违犯国家政策,弄虚作假,操作中以目录内补贴产品登记申请,实际补贴销售的是目录外产品,造成了以目录外产品替代目录内产品的违规事实。如:富平渭北农机有限公司代理时风牌拖拉机销售,以200型拖拉机上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销售目录外250型拖拉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补贴政策。大荔县富民家机销售有限公司代理河北某企业播种机,以报14行播种机申请补贴,销售其它型号产品。类似因厂家以单一型号或个别型号招标,经销企业以目录外产品代替目录内产品的还有四川川龙公司等。2010年,类似情况将不予结算补贴资金。
(五)一机多报或合伙购机套取补贴资金问题
一些供货企业一机多报或以农户合伙购机名义套取补贴资金,企图蒙混过关,被省局审核发现,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如:省局在核查陕西黄工集团拖拉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的宜川县15型手扶拖拉机结算单中发现,购买该型拖拉机的10个农户同时申购一台100型旋耕机,按照补贴目录公示,该型拖拉机配有100型旋耕机。后经企业与宜川县农机部门核查,黄工集团公司共在宜川县虚报34台100型旋耕机,省局已全部删除,企业已就该问题提交的书面检查并承诺。
宁强县农丰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某品牌微耕机,因其在某镇的业务员同时代理勉县一公司的微耕机销售,在该县三户农民合伙购买一台微耕机后,其业务员要三户农民各出一人到农机部门申请向微耕机购机协议,造成一机三报。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省农机局严把协议审查和资金结算审核关,特别是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后,将监督审查工作的重点转向企业结算申请审查,确保农户协议的兑现。先后电话抽查结算协议11200余份,抽查发现13个县区存在违规操作、监督不力,32户企业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为国家和农户挽回损失400多万元,使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秩序进一步规范,政策落实进一步阳光。
二、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初步设想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稳步发展我省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重点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茶叶、油菜、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机械化,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调整和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提高装备质量和装备水平。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拉动需求,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夯实“三农”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政策信息
1、资金规模。农业部正在积极争取明年的资金盘子,总体看还是比较乐观,总规模力争达到150亿元,安排我省资金规模预计达到5亿元以上。
2、实施范围和重点区域。今年我省的补贴范围继续覆盖所有涉农县区和农垦企业。补贴资金继续向粮食主产县、养殖大县、设施蔬菜大县、果业大县、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和农机化示范区县适当倾斜。
3、增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今年将继续以补贴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生产环节机具为主,兼顾其它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机械发展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拟进一步扩大农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本次计划选型(招标)12大类42个小类151个品目产品,较去年增加14个小类75个品目产品。
4、关于补贴标准。补贴率总体控制在30%以内。中央确定的地震重灾县区补贴比例提高到50%。
在巩固动力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果园机械、茶叶机械、耕作机械等以往机具类型的基础上,重点突破玉米机收、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和设施农业补贴。继续适度提高玉米专用联合收获机、小麦秸秆检拾打捆机、水稻插秧机、青饲料收获机、设施农业卷帘机、深松机械等的补贴标准。
5、操作方式。继续执行《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6项制度、规程和工作纪律。坚持差价购机,减轻农民购机筹款压力;坚持部省两级机具选型,确保补贴机具产品质量;坚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委托及确定由生产企业自主进行,经省农机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坚持资金提前预付制,减轻企业占款压力。全面应用全国统一的农机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推进补贴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便捷化。
(三)工作设想
一是继续扩大补贴超市规模。农机购置补贴超市由现在的2个扩大到4个,并出台超市管理办法,完善超市服务功能,建立超市信息监控系统,加强对超市的监管。努力将超市建成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控制与监管、补贴产品的展示与销售、宣传与技能培训、质量监督与节能维修、牌证代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市场。
二是建立补贴产品价格谈判机制。价格问题一直是困扰补贴政策落实效果的一个棘手的问题,09年起农业部将产品最高限价变为企业承诺价。后台监管后,其实质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变,对于价格问题农民仍然处于被动地位,为实现市场公平竞争,价格价值相符,10年我们将提倡县级农机部门和超市与企业进行批量补贴产品的价格谈判。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落实双满意活动。日前,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修订了《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编制了《农户或服务组织申请购机补贴流程》,已印发各地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了纪律约束,规范了工作人员行为和操作程序,完善了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制度体系。
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将省局统一印发的《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农户或服务组织申请购机补贴流程》等制度规范,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立的宣传栏内张贴,进一步完善补贴制度公开、补贴程序公开、补贴目录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和监督渠道公开的“五公开”内容。
开展补贴政策落实农民满意、企业满意的“双满意”活动。要求各单位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管理制度,因岗设人,因岗设事,因岗定责,不断强化各工作岗位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岗位间的制约与监督作用,真正把补贴工作纳入日常监督之中,靠制度管人,靠规范立信,靠服务塑形。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努力做到政策落实农民和企业双满意。
四是建立警示制度,完善监督处罚机制。制度重在落实,今年,对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个人、企业将坚决处罚,绝不姑息。
农机部门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进行全省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暂停该县(区)一切补贴业务,由相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农机户违规违纪的,由县级农机部门负责没收其违法所得,撤销其购机申请,二年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企业违规违纪的,由省局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上进行网上警示通报,给予黄牌警告,暂停一个月业务,暂停违规违纪发生县(区)一个月补贴业务(县级农机部门调查上报的除外),限期整改,并向省、市、县三级农机管理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市、县调查发现企业违规操作的,必须书面报告省农机局。经销企业违规违纪的,委托生产企业与受委托经销企业承担相同责任和处罚。同一企业二次违规违纪的,给予红牌警告,停止其在陕的2010年补贴业务,并取消其下年度补贴资格,通用类产品的企业,报农业部撤销其资格。2009年度,向省局提交违规核查报告进行整改的企业,视为黄牌警告一次。企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今年,将重点加大对商业贿赂、供货欺诈、哄抬价格、套取补贴资金、不按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五是建立严格的补贴供货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资质管理、违规操作处罚和企业竞争淘汰制度,从预防、监控、处罚三个环节加强企业综合管理。
今年,所有生产(供货)企业设立的二级供货单位(经销点)必须具备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法人资格,并在省局及所在行政辖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设立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县农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补贴产品销售时,随机配发的产品说明书或售后服务手册上必须配有售后服务相关信息资源。
三、对企业的几点希望
今天来的企业较多,借此机会,向各企业提几点意见和希望,以共勉。
(一)严把产品质量关
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行业景气度迅速提高,农机市场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好形势,各企业要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生产速度,不能违背科学,盲目上速度。2009年补贴的农机产品,绝大多数企业产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但也出现了个别企业的产品成批出现问题的现象,对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我前面已进行了通报,这里不再重复。今年,我们将重点加强补贴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希望广大的农机生产企业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务必确保产品的质量。今年我们对产品质量监督的重点放在新投放市场的产品、新进入目录的企业及2009年农民反映问题多的产品上。对发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产品,我们将通过规定的程序从目录中剔除,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补贴选型(招标)。
(二)严格履行承诺内容,切实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补贴产品销售给购机者后,企业一是要加强对购机农民的操作技能和维护保养知识的培训。在选型(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企业对购买农机产品的农民进行操作技能和维护保养常识的培训,这对农民正确地使用及保养农机产品非常重要,各企业决不能掉以轻心,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对购机农民进行培训。二是要做好零配件的供应和维修服务工作。各企业要严格履行承诺,认真做好零配件的储备、供应及维修服务工作,尤其是在生产的大忙季节要多为农民着想,尽可能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农民的维修需求做出快速反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内容。今年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入选补贴目录产品履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入选2010年补贴非通用类目录产品质量与供货情况、生产企业对购机者的培训、售后与三包服务及零配件供应情况等。对不能兑现承诺的企业和产品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补贴选型(招标)。
(三)合理确定并严格履行承诺价格
今年我省补贴机具选型(招标)评审时的价格评分权重仍然占40%的权重,价格仍然是关乎中选与否的关键因素。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全年的产销形势、农民购机趋势等合理分析确定承诺价格,切不可盲目乐观报高价。同时,我们一直对同类产品实行定额补贴的做法,因此并不是价格越高补贴越高。我还要强调,随着补贴资金的不断扩大,申请入选非通用类补贴目录产品厂家越来越多,据初步统计,今年投标企业的数量是去年的二倍以上,其研发、生产加工、检测技术及能力不尽相同,由此带来的机具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售后服务水平与质量也良莠不齐。为了更好地保护购机农民的利益,2010年对参选(投标)非通用类目录的产品,将在同类别产品中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评选、评定。
中选(标)非通用目录的产品,承诺报价是本年度内的该产品的最高销售限价,年度内只能下浮,不能上涨。对同一型号、同一配置的产品在全省范围内,补贴销售给购机者的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同期没有补贴的市场销售价,一经发现,我局将立即中止该产品的目录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补贴选型(招标)。
(四)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我省重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管理办法》,对供货企业准入、申报、供货程序和考核与处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一直坚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委托及确定由生产企业自主进行,经省农机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这表明选定哪家经销商销售你的补贴产品由企业说了算。生产企业应对经销商的行为负责,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出现因经销商违规操作或服务不到位,造成集中投诉或群体上访事件,不仅要追究经销商的责任,也要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所以,各生产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以免企业受到牵连责任。
(五)自觉接受农机部门的验货管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量大、补贴机具种类繁多、补贴总量数以万计,加之购机者居住分散(山区丘陵县区更加分散),购机结果的真实性验证是摆在农机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购机结果真实性验货的滞后,同时也相应延误了各供货企业补贴资金结算的日期。因此,今年我们强调各供货企业要自觉接受农机主管部门的验货管理,积极配合验货员及时验货;同时,提倡在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下进行集中供货、验货,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提倡送货下乡,集中办理,方便群众,创新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方式方法。
四、要求及有关工作说明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减少选型(招标)工作量,今年选型(招标)我省采取进入09年目录补贴产品确认,新增产品公开选型(招标)的办法进行。
(一)选型原则
选型(招标)过程参照招标程序,引入竞争机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对参选机具产品从价格、配置和性能、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市场表现(近年生产及销售情况、售后服务等)等主要方面,分别计分,综合评审,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排序。目的是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选入补贴目录,供广大农民从中自主选择,保障农民权益。
(二)关于基本配置
选型文件中规定的参选产品的基本配置,是企业最低参选条件,参选产品的配置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配置水平。本次选型要求参与选型(投标)企业均按基本配置来申报陕西省2010年度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申报补贴的产品在满足基本配置最低要求的前提下,按同类产品基本配置内容填报。在补贴市场销售过程中,补贴产品必须严格按照产品申报时所填报的配置进行销售。
选型打分时,鼓励产品技术进步和企业自主创新,不鼓励低配置、低价格。取消选配后,企业应根据主要的销售区域,合理确定产品标准配置的内容及性能指标,满足农民使用需求。参选产品标准配置要与所报价格相符,保证合理的性价比,一旦中选,标准配置不能改变。
(三)参选产品要求
参与本次非通用类招标(选型)的机具必须是进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包括该《目录》2009年拟增补的产品)或列入《2009-2011年陕西省支持推广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包括该《目录》2009年拟增补的产品)的产品均可以参选(投标)。中选(标)产品必须是以上两个目录内的产品。
(四)公开信息
选型(招标)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选型(招标)至关重要。今年,我们在选型文件制定、发放到选型结果发布都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评审后对中选(中标)产品不再发给中标通知书,通过陕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示。各企业产品的价格、配置、性能、三包服务承诺等要全部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界监督。
中选(中标)的企业,要立即着手按要求进行供货企业的委托。往年委托的今年要重新委托。
同志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一举多得的强农惠农政策。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以实际行动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为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新年即将来临,请允许我提前向大家致以新春的问候,祝各位身体健康、诸事如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