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省农机局决定开展农机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现将《陕西省农机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农机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陕西省农机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有关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省农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结合我省农机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这次清理和检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专项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清查主要内容
(一)2007年-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计划落实及中省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及政策宣传情况;农机购置补贴纪律执行情况,有无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现象;补贴产品是否存在乱涨价、供货企业售后服务情况;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情况等。
西安、咸阳、榆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放试点地市要检查: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资金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等
(二)2007年-2009年农机推广专项和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重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是否按照计划实施;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等问题。
(三)2007年-2009年承担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项目、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问题: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效率;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有无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对以前年度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纠正整改情况。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10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8月20日)
各市农机部门按照清理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立即纠正,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市农机部门于8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省局计财处。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20日-9月25日)
在各市、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局将对各市县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查看资金收支等档案资料,电话查询,深入现场核对人员和机械情况等方法,确保检查效果。同时,要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积极配合省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的重点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各市、县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整改要有安排、有计划、有时限、有结果。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局计财处。省局在汇总省直有关单位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省市农机化专项资金管理现状,提出改进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省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化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不足和问题,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扎实开展工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措施具体,工作细致,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经验,提高监管水平。通过这次专项清查,既要客观地反映各市、县农机部门在落实农机化专项的工作成效,总结出好的经验做法,并进行推广;又要全面查找农机化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发挥农机化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强农惠农资金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