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通报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函

【作者 : 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 2020-06-12 09:27:37】   【来源 : 省农业农村厅】  【打印本页】

陕农函〔2020〕204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西咸新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集团: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9〕10号)要求,2019年度继续对全省14个市(区)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项工作开展了延伸绩效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各市(区)按照《陕西省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9〕12号)要求,于2020年2月至4月开展了自查自评。考核方案共设立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0项,采取百分制评分规则,主要考核规章制度、重点工作、资金量等内容,同时设置了参考项和一票否决项。我厅依据自评报告、督导检查、补贴实施进度以及各市反馈意见和佐证材料组织综合评定。

二、考评结果

经过综合评定,全省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农垦集团在实施规范、监督检查、投诉处理、问题整改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方面得到满分,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平均绩效分为88.3分,其中,渭南市、榆林市、咸阳市、西安市、安康市、汉中市、铜川市等7个市绩效考核分达到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等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绩效管理工作是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关键性举措,对绩效管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深化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扩大延伸绩效管理效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