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 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 : 2020-10-13 12:12:55】   【来源 : 省农机信息网】  【打印本页】

陕农计财〔2020〕59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提升使用效果,围绕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一村一品休闲农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商业化育种等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充分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不得随意增减项目数量。建立“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制度,认真审查项目单位申报条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项目申报单位在资质、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二、严格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申报需求、市级推荐实施县区、省级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申报。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级项目申报指南,研究细化县区遴选方案和申报通知,指导、审核县(区)的建设任务和资金需求申请,并汇总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抄送省财政厅。各县(区)按照省、市申报通知,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充分与财政部门沟通后,向市级提出申请。申报工作采取网上与纸质并行申报方式,各单位报送纸质文件资料同时,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http://xmk.sf.gov.cn/)进行申报,并及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库内申报项目,以免无效申报。

三、提高编报质量

按照中省产业扶贫相关政策,项目申报要体现农业产业项目对产业精准扶贫的引导作用,提出带动贫困人口的指标任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对于以农业农村创新改革、绿色协调发展、一二三产融合为突破,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效果明显的农业产业项目予以优先扶持。对不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投资方向、建设内容等申报条件,未按规定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项目申报书存在严重缺陷、上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和有其他违反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的项目不予选定安排。对初审筛选不严格,“凑数量、搞平衡”的市通报批评。

请各市(区)于10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报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1份,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局)6份。

 

附件:1. 2021年科技创新驱动项目申报指南

2. 2021年“一村一品”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3. 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指南

4. 2021年商业化育种项目申报指南

计财【2020】59 号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029-873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