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作者 : 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 : 2020-04-09 12:33:01】   【来源 : 省农机信息网】  【打印本页】

2020年3月2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省“三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陕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夯实责任,尽锐出战,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对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对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的县和行政村,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挂牌督战,全面完成剩余各项任务。实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对特殊贫困群体,要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持续保障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落实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政策。加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特殊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深入排查所有农村居民“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全面起底、查漏补缺、对账销号。强化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的动态监测,建立户申请、村发现、乡报警、县录入、部门预警的实时监测体系,落实市负责、县统筹、部门根据职责分类施策的及时帮扶体系。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等工作,落实后续扶持“1+7”政策体系。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定期开展带贫风险监测评估。优化就业服务体系,推广“村级劳务公司+用工企业主体+贫困劳动力”劳务协作新模式。大力推进消费扶贫。深化扶志扶智,持续推广“扶志六法”。落实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生态脱贫政策措施。

(三)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贫困户脱贫后结对不脱钩、监测不放空、攻坚期末全面达标不降档。发挥“四支队伍”作用,强化“三项机制”运用。扎实推进“万企帮万村”帮扶活动,支持军队、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调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深化苏陕扶贫协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四)加强严督实考和经验总结。严把贫困退出关,保证脱贫质量。继续保持攻坚态势,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金使用、定点驻村帮扶专项督导,坚决防止松劲懈怠。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全面总结,强化宣传,讲好新时代脱贫攻坚的陕西故事。

(五)促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由解决绝对贫困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和管护。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示范县创建,有序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及时解决灾损路段“通返不通”问题。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路养护支持力度,继续执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政策。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县(市、区)政府建设和管护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乡村道路建设评估验收机制。

(七)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规模化。完成供水人口1万人或日供水1千吨以上的农村饮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做好水质监测。建立农村供水持续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八)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和模式。全力推进农村学校卫生厕所改造。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就地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管控,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加快农村电力线路改造和村组通动力电。加快推进农村气化和煤改电项目。增强农村通信服务。推广使用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农村住房设计图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扎实开展“净美三秦”村庄清洁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九)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持续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农膜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完成农用地类别划定任务,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好重度污染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等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程,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的防治工作。抓好沿黄、沿汉丹江流域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十)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快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把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农村特殊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有序扩大招生规模。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村庄、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推动健康陕西行动。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落实“两个允许”。创新“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完善乡村医生的补偿政策。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对应聘到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建立公卫经费筹措来源和个人付费相结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收费制度。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十二)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县级剧团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乡镇惠民演出全覆盖。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文化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现、培养非遗传承人。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深化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和应用,实现网络数字文化资源进乡村全覆盖。实施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体育健康行”进农村活动。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十三)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统筹区域“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到2022年底,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稳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

四、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十四)稳定粮食生产。实施“两藏”战略,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大力推进节水灌溉,新建200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大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力度,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提高耕地质量,千方百计提高粮食单产。抓好草地贪夜蛾、小麦条锈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粮食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建立产粮大县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

(十五)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保障猪肉供给。落实国家和省级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措施,实施生猪生产恢复三年行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龙头企业帮扶中小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底生猪生产能力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严格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生猪生产安全。加强县乡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经费保障。强化生猪屠宰监管,加快屠宰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产加销有效对接。

(十六)深入推进现代特色农业“3+X”工程。实施两年攻坚行动,推行板块化布局、园区化承载、全链条提升,带动乡村产业全面升级。苹果产业持续实施“北扩西进”,优化品种结构,改造提升老旧果园,加快良繁体系、产后整理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猕猴桃“东扩南移”,建设秦岭北麓和汉丹江流域产业带。加大力度推动葡萄产业调结构、扩设施、抓融合、增效益。推广樱桃优良品种和矮化密植栽培。奶山羊产业以“提升良繁能力、加快扩群增栏、强化品牌营销”为主攻方向,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打造示范县,带动基地县。全产业链开发肉牛肉羊产业,加快良种引进和繁育,引导优化肉类消费结构。支持奶牛、禽类、蜂产业和水产业发展,推进绿色养殖。设施农业坚持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老旧设施,完善育繁体系,打造六大板块和三条高山冷凉蔬菜产业带。因地制宜统筹推动食用菌、蔬菜、核桃、中药材、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做大做强目标,坚持良种先行、标准化引领、全产业链开发,加快补齐产业短板。围绕标准化管理、无性系良种培育、清洁化加工等方式,不断提高茶产业规模和效益。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做精小杂粮、魔芋,富硒系列产品,花椒、冬枣、板栗、柿子、西甜瓜等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动黄河流域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支持产地初加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小农户,开展农产品清洁整理、标准化分拣、分级化包装、冷贮、烘干等作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引导龙头企业和工商资本向特色农业主产区、优势区和产业园区聚集,形成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在重要流通节点地区和优势农产品产区,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

(十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品牌推选、“两品一标”认证、农业展会等挂钩政策,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健全农业品牌建设机制,持续推进“三年百市”品牌营销行动。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五、不断促进农民增收

(十九)着力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支持小农户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统购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面向小农户推广实用轻简型装备和技术,支持小农户运用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物资装备等发展设施农业和循环农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吸纳就业、村企对接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以种养技术和经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鼓励农业科研人员、技术人员下乡指导、技术培训、定向帮扶。

(二十)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推进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健全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拓宽增收渠道。开展农村土地资源入股试点,增加农民分红收益。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十一)稳定农民工就业。实施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医院看护、餐饮烹饪、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支持移民搬迁社区建立社区工厂,让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制定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加快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名村和沿黄、沿汉丹江生态小城镇带建设,培育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全面落实涉农减税降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二十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特色民宿、传统餐饮、观光农业、民俗体验等新业态。采取公开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集体资产。建设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涉农项目。落实税费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实行减征免征。探索工商资本与集体经济合作共赢模式,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秀人才加入机制。

(二十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创建一批龙头企业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增加收入。探索符合实际的农业项目招投标办法,提升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六、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二十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继续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实行村“两委”成员县级部门资格联审常态化,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作用。

(二十五)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实《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不断提高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制,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乡镇要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持续实施农村“雪亮工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强“厚德陕西”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善行义举等道德实践活动。调动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七、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二十六)优先保障“三农”投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新增一般债券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等项目建设。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适应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和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支持县域“三农”发展,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健全“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落实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积极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对乡村振兴重要行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实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推进农担体系和业务向市县延伸。推进“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试点提质增效。深入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鼓励建立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涉农信贷产品,推动农业生产设施、大型农机具、活体牲畜、土地经营权抵押,仓单、应收账款质押和农业保单融资等业务。持续开展“保险+期货”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苹果仓储企业申请设立交割仓库。

(二十七)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明确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饲料加工、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制定农业设施用地实施办法,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推进农用地管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采取入股、租用等方式盘活的农村集体经济闲置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二十八)推动人才流向乡村。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享受与城市创业一样的政策支持。支持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等下乡承担业务工作或开展带教、培训、技术指导活动,把县乡工作经历作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城市中小学教师评定高级、正高级职称时,必须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者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城市医生晋升副高级职称前,要有1年以上县乡基层工作经历,晋升正高级职称,在现职期内要有半年以上县乡基层工作经历。优化本科高校涉农专业设置,“双万计划”要向涉农专业倾斜,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涉农专业。急需紧缺涉农专业,经申请获批后,可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二十九)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粮食、生猪、“3+X”特色产业等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研发。启动实施陕西省种业自主创新项目,支持杨凌建设中国(旱区)种业硅谷。加强全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持续培育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一批科技示范镇村,提升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水平。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特派员选派新模式。加快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加快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核心区建设。创建一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三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政策探索试点。健全土地承包“三权分置”,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加快省级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推动省市县乡联网运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扎实推进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开展供销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做好全省“三农”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提高农村干部待遇。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省委巡视重要内容。